支出型困难家庭因其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难以享受定期定量的政府部门救助帮扶,但在扣除家庭因病、因学、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后,家庭实际收入水平在低保标准之下,基本生活存在一定困难。作为社会救助保障政策的“夹心层”,对该类人员长期以来无明确救助标准。作为今年唯一一个被列入江苏省社会救助领域“支出型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践”试点的地区,淮安市民政部门在涟水县积极开展支出型困难家庭临时救助试点,在该县各镇(街道)全面启动相关认定和救助工作。
在试点工作中,研究制定支出型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重点对支出型困难家庭的覆盖范围、准入条件、收入扣减标准、经办程序、救助标准和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同时,按照“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边提升”的原则,根据试点情况对《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把前期试点做法固化为长效制度安排,切实提高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救助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自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已救助各类支出型困难对象2117人,发放救助金290.18万元。同时加强政策衔接,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需要视情提供转介服务,其中转介医疗救助136人、住房救助15人、慈善救助8人,并对14名困难家庭的戒毒康复人员实施救助,进一步改善支出型困难家庭基本生活状况,缓解了生活困难。
(来源:淮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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