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开封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了解到,按照省级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文件要求,开封市出台专项通知,上调2026年低保补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标准,同步要求各县区及示范区相关单位抓好政策落地,持续筑牢困难群众民生兜底防线。
从2026年7月1日起,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提高,分别达到每人每月787元、591元;其中财政补助水平相应提高,分别达到月人均不低于394元、296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仍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城市特困基本生活月标准为1024元,农村特困基本生活月标准为769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为全护理、半护理和全自理三档,分别按照上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1/6和当地重度残疾人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执行。
城乡低保资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实行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到位。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通过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账户。对于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资金统一支付到供养服务机构。
各县区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投入,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列入本级预算,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开封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将加大对各县区预算执行、资金发放情况的督查检查力度,定期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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