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陈曼)9月1日,保定市召开国家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高标准完成省政府赋予的国家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任务。
今年7月,国务院批复河北、浙江、湖北三省进行为期1年的行政备案改革试点。河北省共选取2市6县作为试点单位,保定市市本级和高阳县名列其中。国家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深化改革开放的生动实践。
明确目标,把握工作方向。明确“统一备案标准、健全备案规则”这一目标,全面清理备案事项、精简备案材料、统一备案标准、健全备案规则、规范备案程序,积极探索自动备案、智能备案等创新举措,力争在全省、全国做到规范标准最高、试点质量最好、服务群众最优。突出重点,扎实稳步推进。全面梳理行政备案事项,完成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的拟制,科学制定行政备案事项标准,大胆改革其他事项调整为行政备案,编制涵盖市县行政备案事项目录清单;出台行政备案管理办法,建立行政备案事项运行规范,进一步制定行政备案行为和程序,明确备案部门职责;探索创新智能备案方式,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研发行政备案规范管理平台,强化备案事项信息化管理和备案信息共享运用,畅通审批和监管部门信息共享衔接,实现行政备案、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信用黑名单等实时信息互传,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举措。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改革。按照市十二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凡是外地的成功做法,都要主动学习实践;凡是政策法规没能明令禁止的,都可以大胆创新试行;凡是上级政策和规定有一定弹性幅度的,都要放到最宽推动”。积极探索创新,大胆改革试验,为企业服务、为市场服务、为经济服务、为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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