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首起相关案件办结 涉案企业前天完成整改

苏报讯(记者 韩丽媛)前天,昆山市一家企业终于完成倒流防止器安装验收工作。此前,该企业因未安装倒流防止器,存在倒流污染市政供水的风险,被罚款15000元。记者了解到,这是今年3月22日《苏州市供水条例》正式实施以来,苏州市办结的首起企业违法未安装倒流防止器案件。

据了解,倒流防止器由止回部件组成,可防止供水管道内的水倒流。它可以在任何工况下绝对防止管道中的介质倒流或虹吸倒流,避免倒流污染,确保市政供水安全。

为保护城市供水水质,提升供水安全系数,《苏州市供水条例》于今年3月22日正式施行。条例明确,以公共供水作为生产或消防用水的单位要在其内部用水管道与公共供水管网连接处安装倒流防止器;住宅区内部消防管道与公共供水管网连接处要安装倒流防止器,新建住宅由建设单位负责,已建住宅由供水企业负责。

8月20日,由于昆山某企业在整改期限届满时仍未动工安装倒流防止器,存在倒流污染市政供水风险,昆山市水政监察大队对该企业开具了苏州市首份用水单位未安装倒流防止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按照《苏州市供水条例》规定,对该企业作出了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最终,该企业于前天完成了整改。

记者了解到,自今年4月起,昆山开展规模以上企业安装倒流防止器专项执法行动。截至昨天,昆山市水务局共对32家企业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完成倒流防止器安装验收工作,其中17家企业已完成安装并通过验收,另外15家企业正在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