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女人是不用刀的,只有抢男人的时候才用刀。”2021年8月9日凌晨1时许,江西乐平一女子小丽(化名)晚上下班后打“摩的”回家,却被“摩的”司机挟持至后港镇张家村一僻静处,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后又将其手机、钱包等财物全部抢走。
警方经过工作,将有过数次持刀抢劫前科的刑满释放人员张某祥。张某祥2017年因在农业银行门口持刀抢劫被判刑,今年6月21日刚刚刑满释放。
【叶律说法】
刚刚刑满出狱不到两个月,张某祥就“重操旧业”,再次犯下重罪。长期的监狱关押,不仅没有让他彻底改造自己,重新做人,反而更加嚣张。对于张某祥这样坚持作恶不肯悔改的犯罪分子,必须从严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张某祥在小丽不同意的情况下,使用暴力对小丽的身体进行控制,使她无法反抗,强行发生性关系,违反了小丽的意志,侵犯了小丽的性自主权,涉嫌强奸罪,要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张某祥使用暴力,当场劫走小丽的手机和钱包,侵犯了小丽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涉嫌强奸罪,要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张某祥才出狱不到一年,又犯下重罪,构成累犯,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要从重处罚。
女性夜间单独外出时,要加强防范意识,做好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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