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 李一能 通讯员 傅杰)人走灯灭、下车锁门,这是每一名司机都应养成的良好习惯,但还是有些车主因大意疏忽或防盗意识差,离开车辆后忘记锁车、关窗,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造成车内财物损失。近日,奉贤区一名男子被检查机关批准逮捕,他被捕的原因就是因为经常拉车门“碰运气”,2个月内屡次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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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的一个深夜,张某独自游荡在奉贤区南桥镇的街头,每次路过一辆停靠在路边的车辆都会伸手拉一下车门。他在看到一辆黑色小汽车车窗没有关上后,把身子探进车内,在车内偷到了360元。通过同样的手法,张某在6月又成功实施了两次盗窃。到了6月11日晚上,民警发现他形迹可疑,对他进行盘问,随后将他传唤到派出所。

据张某交代,他在2019年就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在出狱后,他也没想着找个工作,每天靠着捡别人吃剩下的东西为生。天气渐热,食物容易腐败,他就只能去拉车门碰碰运气。张某多次盗窃公私财物,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日前,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司机要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尽量将车停在有人管理的停车场所,离开车辆时还要拉一下车门把手,确认车门是否上锁、车窗是否关上。同时切记车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财物,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