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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生态环境部”微信号消息
2021年8月
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对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下称“中国黄金”)
开展督察发现
其位于云南、广西、贵州3省(区)
的13家矿山企业中
9家企业主体责任缺失,存在生态破坏、
环境污染、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
基本情况
滇桂黔区域河流纵横,生物资源丰富,是珠江、长江流域重要生态功能区,拥有世界上最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区域生态系统脆弱,生态恢复治理难度巨大。同时该区域矿产资源富集,中国黄金在云南、广西、贵州分别布局有3家、7家、3家矿山企业。
云南黄金有限责任公司官方信息显示,该公司是由中国黄金集团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国有黄金企业(中国黄金集团科技有限公司控股70%、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0%)。注册资金12000万元,位于昆明市盘龙区白塔路329 号。
云南矿山企业主要问题
主体责任缺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
云南黄金镇沅分公司是中国黄金二级公司中金科技的下属企业,违规越界露天开采超过27公顷,造成生态破坏;环评批复要求利用现有露天采坑作为废石场,但该公司违规建设总占地约16公顷的4个废石场堆放废石。本应于2020年前基本完成的选排场地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任务,截至目前仍未完成。
云南黄金镇沅分公司违规越界露天开采超过27公顷,造成生态破坏 图源:生态环境部
云南黄金新平分公司是中国黄金二级公司中金科技的下属企业,未按批复要求处置废石,擅自直接堆放在麻洋河边。
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环境安全隐患突出
云南黄金镇沅分公司废石场截洪及挡渣设施不完善,2020年矿渣被冲入麻洋河支流河道,对下游河水造成污染。督察发现,矿区内柳树箐沟内堆积大量废渣阻塞河道,大翁子沟也堆有部分废渣,今年雨季这些废渣顺流而下,直接被冲入下游河道。冬瓜林东露天采坑由于未修建排水沟等设施,下雨形成的淋溶水直接流入矿区河道。
原因分析
中国黄金及相关二级公司没有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对下属企业存在的资源粗放利用、生态恢复治理滞后等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乏力。位于滇桂黔区域内相关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意识淡薄,生态破坏、环境污染以及环境风险隐患问题突出。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督查组还将持续督察
接受信访举报
记者从8月26日在北京召开的督察进驻动员会上了解到,根据安排,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
进驻期间(2021年8月26日—9月26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10-55605920,专门邮政信箱:北京市西城区A03406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中央企业处理。
镇沅分公司金矿
曾入选全国绿色矿山
云南黄金有限责任公司镇沅分公司金矿对运输坑口进行绿化 图源:云南发布
2021年1月,自然资源部公布2020年度全国绿色矿山名录,云南省共有8家矿山入选,其中就包括云南黄金有限责任公司镇沅分公司金矿。
绿色矿山是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矿山,具有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企业社区和谐化的特点。
自然资源部印发的《绿色矿山评价指标》明确了绿色矿山遴选的先决条件:
一是《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许可证》证照合法有效;
二是近3年内未受到自然资源或生态环境等部门行政处罚,或处罚已整改到位,且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三是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
四是矿山正常运营,且剩余储量可采年限不少于3年;
五是矿区范围未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先决条件属于否决项,有一项达不到要求,则不能参与绿色矿山遴选工作。
来源:云南新闻网、生态环境部、云南发布、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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