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救助案件中感受到法治的阳光和温暖,9月8日下午,在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8名救助对象领取到国家司法救助资金55万元。

在宿城区人民法院内,宿城区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正集中对8名受助对象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

张大爷今年70岁, 2019年9月,他的儿子因车祸意外死亡,由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没有主动进行赔偿,让张大爷一家跌入低谷。人民法院对其进行积极救助,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8万元。

此类型案件是司法救助的典型案例。宿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王士勇介绍,国家司法救助是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2019年以来,当地已向67名救助对象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381.2万元,救助范围包括刑事案件被害人、交通事故受害者、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等权利人及符合救助条件的涉法涉诉信访人等。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孙旭晖 通讯员 朱来宽

编辑: 徐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