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起,西安交警推出货运车临时电子通行证网上办理便民新举措,在“西安交警”微信服务号开通了西安市“货运车辆临时电子通行证”申办功能。货运车辆(砼罐车、专项作业车暂时只可在线下各公安交警大队申请)可通过此功能申请办理临时电子通行证进入我市限行区行驶。

系统入口:关注并进入西安交警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点击进入“货运车辆临时电子通行证办理系统”;或长按下方二维码扫码进入货运车辆临时电子通行证办理系统。

一、阅读电子通行证办理使用须知,充分了解内容后,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业务办理”开始申请货运车辆临时(电子)通行证 。

(二)注册用户: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及详细住址(均为必填项),上传相关证明照片,完成后点击“确定”。若为个人名下车辆办理通行证,用户性质选项选择个人用户,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若为企业名下车辆办理通行证,选择企业用户,并填写企业信息,上传身份证正反面、营业执照和企业委托办理人证明(加盖公章)照片。(仔细核对信息完整准确,否则影响后续办理。)

登录系统,点击“车辆绑定”,选择号牌种类、填写车牌号码、车辆识别代号、燃料种类、排放标准并上传车辆照片、行驶证主副页、交强险记录和运输合同,并保证信息真实准确、且证件资料均在有效期内,点击保存系统核查车辆信息,核查通过可绑定成功。

(一)点击“通行证办理”,选择通行时间、起始有效时间、通行证有效期以及输入申请事由,点击”下一步” 。

注意:(1)申办通行证的机动车状态须为“正常”(机动车状态为违法未处理、事故未处理、逾期未审验、查封等状态的不可申请办理),否则将无法办理通行证;(2)汽油机动车夜间(22:00-次日7:00)无需办理临时电子通行证,可正常通行;(3)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为国Ⅴ及以上的柴油货车夜间(22:00-次日7:00)无需办理临时电子通行证,可正常通行;(4)燃料种类为柴油的车辆申办临时通行证时还应遵守我市关于柴油货车管理相关规定。

(二)申请通行线路。输入道路名关键字后点击”查找”,选择需要行驶的道路,注意:1.通行道路请点击“查找”选择,手动输入无效;2.道路一经申请,无法修改,请合理规划。

(三)点击“申请办理”前,若道路选择错误,点击”删除”后,重新输入道路关键字,点击查找,选择相应的道路。

(四)填写完成后,点击”申请办理”,等待通行证审批。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咨询电话:新城大队029-87371317;

碑林大队029-82248238;

莲湖大队029-88615036;

曲江大队029-85526933;

高新大队029-86750497;

经开大队029-86777195;

港务浐灞大队029-83450908;

未央大队029-86229055;

灞桥大队029-83543133;

雁塔大队029-81165532;

长安大队029-85621561;

高陵大队029-86912568;

阎良大队029-86201297;

临潼大队029-83429012;

蓝田大队029-82721185;

鄠邑大队029-84836130;

周至大队029-8715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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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记者 张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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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报社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