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稳企业稳增长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决策部署,东阳加快推进存量土地的充分利用以及工业用地的集约高效利用,助推东阳工业经济稳步发展,打造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因此,以现实为基础,以规划为导向,为指导东阳市江北街道S211以南、站前大道以东地块的土地开发建设、规划建设管理,提供该地块开发建设的技术依据与实施措施,特制定本规划。

地块区位及现状

此次控规用地位于S211以南、站前大道以东,用地面积68548平方米。现状场地较为平整,整体地势北高南低。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东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5、《东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6、《东阳市江北街道控制性详细规划》

7、《东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现状地形图及周边已有规划

在本规划区范围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建设,均按照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本规划的解释权属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规划设计指导原则

1、地块的功能布局要与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相协调,处理好与周边建筑的关系。

2、充分利用地块内外现有的自然环境要素,因地制宜,使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相协调。

3、贯彻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根据国家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以及技术使用要求,合理利用土地,充分挖掘潜力,最大限度发挥土地的经济效益。

4、根据环境容量、土地资源有限的现状条件本着生态优先的原则,引导空间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社会、经济、环境的有机协调和平衡持续发展。

本文编辑:黄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