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记者龚雪、通讯员杨运红)“检察机关履行监督和公益诉讼职能,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涉事企业积极整改,三方联动及时消除了环保隐患。”9月7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点赞最近结案的一起公益诉讼案例。

去年初,大冶市检察院收到志愿者投诉:罗桥工业园某锻造公司厂区内,垃圾如山、污水横流,空气中散发着刺鼻的酸臭味。4000平方米的垃圾场,没有任何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严重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大冶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梅帅带领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后,立即上门向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送达整改检察建议书。梅帅介绍,根据相关法律,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对该违法行为负有监管职责,应依法履行职责。接到检察建议后,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分局立即召开党组会、业务会,对检察建议指出的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并安排工作人员调查取证,处理解决。

据介绍,今年初,大冶市检察院成立了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对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快速受理、风险研判、制约监督、化解矛盾等机制,设立办案“绿色通道”,聚集难点堵点,截至目前,共受理涉营商案件170余件,其中刑事案件124件,民事行政案件26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4件。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