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了一个公司,但是因为疫情影响,目前公司已经运转困难,我打算直接放弃公司,公司年报我也不打算公示了,等两三年资金回笼后,我再重新注册一个新公司,请问有什么风险吗?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可知,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您如果今后还有继续经营公司的打算,建议您按照程序,通过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清算完毕后进行公司注销登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