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我县发布县城区孔集街道周边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鹿起路周边改造项目(仁和村境内)、孔集中心学校扩建提升工程等3个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城关镇人民政府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实施房屋拆迁和补偿安置工作。签约期限自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10月24日止。
方案中明确,该3个项目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行货币补偿或实物安置。被拆迁户选择实物安置的,由政府提供安置房安置。人均基本安置建筑面积35㎡,优惠安置建筑面积不超过30㎡,价格按照《2020年度舒城县城区国有和集体土地上安置房产权调换有关价格及公摊面积结算标准》(舒建〔2020〕18号)规定执行。被拆迁户选择实物安置的,按照先签约先腾空先选房的原则进行。
方案中规定了安置人口界定截止时点为2021年9月15日。安置人口认定:属本次拆迁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享有宅基地分配权利的人员,安置人口的认定应服从我县农村地区乡规民俗。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集体土地上建房或买卖房屋的,不享受人口安置政策。
方案还明确了项目实施单位、被补偿物合法性确认、过渡方式、奖励、工作程序、举报监督等内容。根据方案规定,凡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户,可按正房建筑面积享受40元/㎡的履约奖,可按正房建筑面积最高可享受120元/㎡的提前签约奖。
3个项目方案全文内容在舒城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舒城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并在征收现场显著位置进行了张贴。社会公众可通过上述方式进行具体查询。
县城区孔集中心学校扩建提升工程等3个项目房屋丈量确权情况一榜公示发布
近年来,我县在房屋征收实施阶段,严格落实“三榜公示”。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被征收人房屋具体位置、产权属性、证照登记用途、被征收房屋面积、地上附着物(构筑物)及装饰装潢等信息。
为提高房屋征收工作透明度,加强公众对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监督,9月14日,我县发布县城区孔集中心学校扩建提升工程、孔集街道周边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鹿起路周边改造项目(仁和村境内)等3个项目房屋丈量确权情况一榜公示。
本次公示的房屋及附属物为现状登记,未登记建筑需符合“一户一宅”、占地不超过160㎡等规定,经相关部门共同认定后才能作为补偿的依据。本次公示123户,其中县城区孔集中心学校扩建提升工程项目11户、孔集街道周边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99户、鹿起路周边改造项目(仁和村境内)项目13户。拟被征收户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申请复核。
本次3个项目一榜公示内容在舒城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舒城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并在工作现场显著位置进行了张贴。社会公众可通过上述方式进行具体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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