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市团委、少工委、教科局等单位联合在沙湾市人民检察院隆重举行“青少年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授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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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保护实践基地”、“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 “未成年人关爱中心”之后,“向阳花”未成年人保护系列又添新成员。

授牌仪式上,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永明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向阳花”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建设及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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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成立于2019年。该团队以向阳花为品牌名称,希望每个孩子都像向阳花,向阳而生,追求光明、追逐梦想;“向阳花”检察人始终保持一颗积极向上、充满正能量、阳光般的心态面对每个孩子,愿作“光明引导者”和“护花使者”,为每个孩子的健康成长指路护航。

该团队崇尚“执着专注、积极向上、阳光健康、热爱奉献”的向阳花精神,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和承上启下诉讼地位,以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化建设为牵引,密切与关工委、共青团、妇联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

团市委党组成员、副书记徐景乾主持授牌仪式,并宣读了《关于在沙湾市人民检察院成立“青少年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决定》。

徐景乾肯定了市检察院积极“能动检察”,助力推动新时代少先队及青少年社会化发展,在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他表示,“青少年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成立,将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和实践育人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向阳花”未成年人检察品牌资源,有助于激发青少年参与校外实践活动的兴趣和积极性,让青少年通过寓教于乐的沉浸式趣味互动体验,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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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张争鸣、沙湾市第一小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张菁杉应邀出席授牌仪式,并为“青少年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捐赠图书。

张菁杉说,“青少年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成立,将更好地用法治的力量,将法治文化、法治教育、法治实践渗透到孩子们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全方位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护航。今后,学校会更多组织少先队员到“青少年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参加志愿服务和法治实践活动,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

授牌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和少先队员代表在检察官的引领下,参观体验了“青少年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通过讲解、互动、观看小视频等方式,学习了解了如何应对不法侵害、远离犯罪等自我保护方法。纷纷表示,此次参观体验让自己了解了更多关于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知识,感受到了法律的魅力,希望以后常来,不仅是作为一名实践者,还要作为一名志愿者来开展志愿服务,让更多的人尊法、知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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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塔城地区关工委一行8人兴致勃勃地参观了“青少年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关工委领导在参观后说,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随着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关注从“有没有”到“好不好”向“更加好”发展。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未成年人国家保护大格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责任、地位,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职责意识,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为指引,坚持办案、监督、预防、教育并重,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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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基地除了承担青少年法治教育任务之外,还将在共青团等部门的支持下,综合建设专业未成年人司法社工队伍,协助检察机关全面开展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社会调查、心理疏导、社会观护、未成年人救助等工作。

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向阳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主任张红娟表示,该基地的建立,是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 共青团中央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的重要成果,不仅为“向阳花”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增加了新力量,也将有助于实现社会支持的体系化支撑、优势化互补、共享化构建,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品质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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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沙湾检察

文字 | 刘芹

编辑 | 崔瀚文 王红蕾

审核 | 田骁

投稿邮箱 | 5016558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