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随着农村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我国也完善了土地制度和宅基地使用管理条例,在落实家庭承包制和保留使用权的情况下,我国推动了土地制度改革工作。

现在的农村,土地资源已经被盘活了,制度不断完善的同时我国也加强了新的试点措施,不断探索新的制度让村民的资产利益最大化,在保留使用权的同时还可以让村民额外增加收入。

从土地确权到承包地“三权分置”,再到“三项改革”,这一项项政策都有新的突破点,不仅唤醒了农村沉睡多年的资源,同时还让土地的价值得到体现,让村民增加了一些收入。

现如今,土地制度改革工作已经到了第二阶段,这次改革的工作大部分和宅基地有关,早前,我国就已经提出在农村地区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措施,随后又开展了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给村民的住房和建设用地颁发“铁证”,保障其合法权益,在流转出租的过程中可以凭借证书不让自己的权益受损。

另外,在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围绕着农村闲置宅基地问题,我国还允许进城落户的村民依法有偿退出,也允许村集体组织成员把闲置的宅基地退出,用于入市,以此来增加财产性收入。

从最近几年落实的土地政策中可以看到,随着农村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政策不断倾向农村,土地的价值也会得到体现,今后农民也能从中享受土地所带来各项红利,但对于农村两类人群来说,他们的损失是挺大的,错过了很多红利。

已经卖过宅基地的人群

按照法律法规,买卖宅基地是不允许的,尤其是卖给城里人,这些行为已经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和宅基地相关条例,一旦有人违反规定,那么再申请宅基地盖房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现实生活中,的确有些人

钻了空子,将自家的宅基地转卖给其他人,从而谋取利益。现如今,宅基地制度不断完善,对于私自买卖宅基地的人员,我国也明确了一项新的要求,只要村民有出租,出卖宅基地或者将住房赠与他人居住的,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

这样意味着这些买卖过宅基地的村民将无法获取新的宅基地盖房了,没有了确权就无法发放证书,没有证书就无法抵押融贷,这样一来,对于个人而言,损失还是挺大的。假如现在参与政策,有偿退出的话,兴许还能获得更多补偿。所以,对于这些已经卖过宅基地的人群来说,实在可惜。

最主要是现在农村的宅基地很难申请,我国也一直想办法让村民增加一些财产性收入,如果宅基地闲置的情况下,还可以参与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分红,如果地理

位置较

好,拿到的分红更多。

住房已经倒塌变成烂房,不管不问的人群

这十年来,进城打工的村民越来越多了,有的村民进城之后就十几年没回老家,还有的直接把户口迁出农村,落户到城镇。虽然说有些村民户口还在集体,家里也有老房子,但有些村民进城之后对家里的住房不管不问,常年失修的情况下,房屋也倒塌成为了烂房。

就算房屋倒塌了,这类村民因为生活的各种原因也无力回乡盖房,导致宅基地被村集体收回重新分配。

最近两年,我国为了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也开展了烂房清理行动,许多无主房现在也被拆除,宅基地也收归了村集体被重新利用,有的是分配给村民,还有的是直接建设公共设施。

但让人感到可惜的是,这些村民明明有住房,却不管不问,任其倒塌,最后还被收回了,假如,在外打工期间,能够花点时间将老房子修缮一下,也许现在还能获得国家的帮扶,帮助这类村民加固或改造房屋。

最主要的是房屋倒塌了,宅基地也被收回了,以后的后路也断了,假如有一天在城里待不下去了,该何去何从?如果赚到钱了,以后想回乡盖房,申请宅基地也是非常困难的事情,也许会像其他人一样,无法实现户有所居,这种做法也值得大家反思,损失太大了。

总之,现在土地制度越来越完善了,很多政策都是和土地挂钩,拥有土地的村民一定要好好珍惜,不要任其荒废,也不要让住房倒塌,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对此,大家怎么看待这些问题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