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面“电动知家”可以订阅哦!电动知家消息,9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在2021世界新能源汽车大会(WNEVC)上表示,市场监管部门针对火灾碰撞事故不断的现象,建立车辆事故报告制度,增强质量缺陷调查的针对性。针对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引发的新型安全问题,探索建立了OTA备案评估制度。

主管部门对新能源汽车起火、自燃情况的关注,将会对新能源汽车发生此类事故,进行更为精细化的监控。并且通过相应的数据分析,能够起到有效避免与处理措施的完善改进。

早在2019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事故报告的补充通知》,其中明确要求,新能源汽车发生冒烟、起火事故的,新能源车企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事故基本信息。若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应在6小时内上报。

另外,在3月18号,市场监管总局就曾发布通知,要求新能源汽车企业报备车辆事故调查分析结果;6月17号,工信部也曾发文要求对新能源汽车事故报告进行规范,企业应及时开展事故调查、要求企业不得瞒报;而此次新规中还要求,生产者在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发生后,应主动排查同型号、同批次或使用同样零部件的车辆是否存在火灾安全隐患。

此外,对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引发的新型安全问题工信部也发布了《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其要求企业实施在线升级活动前,应当确保汽车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涉及安全、节能、环保、防盗等技术参数变更的应提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保证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未经审批,不得通过在线等软件升级方式新增或更新汽车自动驾驶功能。在2020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召回监管的通知。通知指出,生产者采用OTA方式消除汽车产品缺陷、实施召回的,应按照《条例》及《实施办法》要求,制定召回计划,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备案,依法履行召回主体责任。如OTA方式未能有效消除缺陷或造成新的缺陷,生产者应当再次采取召回措施。同时,当车辆在中国市场发生被入侵、远程控制等安全事故时,生产者应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并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报告调查分析结果。

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近日也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征求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不仅将新能源汽车的电池、电机、电控纳入保险责任,还保障涵盖车辆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的各个环节。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条款的诞生,有望解决新能源汽车沿用传统燃油汽车车险条款中面临的定损难、理赔难等问题。其中对于车们最担心的电动车起火问题,意见稿中也专门为新能源汽车设置了专属附加险。此举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也将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新能源汽车车主的权益也将得到更好的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汽车市场未来的发展方向,新能源汽车一直以来也受到市场的广泛关注,但关于新能源汽车出问题的报道却层出不穷,也让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安全问题产生担忧。从相关的政策意见也可以看出,随着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对于新能源汽车的相关条例也将得到逐渐的完善。而在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同时,质量隐患与安全性问题车企们也应该给予重视,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的稳定性,才能有利于行业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