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和电都是大家最关心的事情

珠海人注意!

从10月1日起

你家的电费将有调整!

请大家互相提醒

近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以简称《通知》)

进一步完善广东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根据《通知》,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实施范围维持不变,包括大工业用户、普通工业专用变压器用户,居民用户可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政策执行时间自2021年10月1日起。

完善现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居民用户可自主选择

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通知》中

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内容

具体如下

维持现行实施范围

《通知》依旧维持现行实施范围,同时优化时段划分,拉大峰谷比价。现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实施范围包括大工业用户、普通工业专用变压器用户,国家和省对部分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专门规定的按其规定。

居民用户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按规定调整,居民用户可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下一步视情况将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扩大到其他工商业用户。

优化时段划分

全省统一划分峰谷分时电价时段:高峰时段为10-12时14-19时,低谷时段为0-8时,其余时段为平段。

拉大峰谷比价

峰平谷比价从现行的1.65:1:0.5调整为1.7:1:0.38

实施尖峰电价政策:

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5%

实施尖峰电价政策

范围、时间、时段、电价水平

具体如下

实施范围

根据《通知》,尖峰电价实施范围与上述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一致,不包括居民用户

执行时间

尖峰电价执行时间为7月、8月和9月三个整月,以及其他月份中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的高温天。

日最高气温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19点新闻联播节目天气预报中发布的广州次日最高温度为准,次日予以实施。

执行时段

尖峰电价每天的执行时段为:11-12时、15-17时共三个小时。

尖峰电价水平

尖峰电价在上述峰谷分时电价的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5%

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对各方的影响:

有利于从总体上降低全社会用电成本

此次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按照维持销售电价总水平

基本稳定的原则设计

对社会总体用电成本影响较小

工业企业

对工业企业而言,由于合理拉大了峰谷电价价差,高峰时段的电价有所上调,低谷时段的电价有所下调,能够错峰用电、在低谷时段多用电的企业用电成本会下降,在高峰时段特别是尖峰时段多用电的企业用电成本会有所上升,即需要承担高峰和尖峰时段增加的供电成本。

商业用户

考虑到部分商业用户错峰用电难度大,此次暂未对商业用户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居民

对居民而言则总体有利,如居民用户认为自身家庭用电符合低谷多用电、高峰少用电的情况,可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从而减少电费支出;反之则可不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珠海市电价价目表如下

更多详情

一图带你了解

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实施

可有效减少一些

不必要的输配电、发电资源投入

提升电力系统运行效率和经济性

有利于从总体上降低全社会用电成本

来源:掌上斗门

素材:广州日报本地通、广东发布、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方电网95598、中国广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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