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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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一下,城镇户口的居民去农村购买房屋的合同在发生争议时,在什么情形下有可能被认定为有效吗?

也迪律师解答

也迪律师解答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可知,国家鼓励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出租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允许农村村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转让宅基地。由此可知,在现行政策下,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的相关买卖合同,人民法院在处理时一般会认定为无效。但是以下几种情况,会被法院认定为有效:

1、出卖人将宅基地上所建的房屋卖与城镇居民前,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已经因征收转为了国有土地,宅基地性质发生了改变,可以认定买卖合同有效。

2、城镇居民购买房屋后,已经将其户口迁入了房屋所在地,并申请加入了集体经济组织,转为农村户口,可以认定买卖合同有效。

3、买受人虽然是城镇户口,但是其配偶、父母或者子女为购买房屋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房屋的购买属于家庭共同出资,且共同居住的,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其买卖合同内容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4、在1999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修订之前,农村村民将房屋转让给回乡落户的干部、职工、退伍军人、华侨以及港澳台同胞的,买卖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