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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滁州市全面落实行政应诉制度,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狠抓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落实工作,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提升,出庭应诉率逐年提升,连续三年出庭应诉率居全省前三,其中2019年度出庭应诉率达94.26%,高出全省平均出庭率达43.14%,居全省第一。通过不懈努力,今年5月至8月滁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已达100%。一、制度现行,全省首个出台出庭应诉工作规定

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为高质高效地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滁州市在广泛调研并结合当地实际的基础上,于2016年1月在全省颁布首个市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2019年5月根据《安徽省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精神,及时修订《滁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的8种情形增加到13种;明确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应当主动带头出庭应诉,正职负责人不能出庭的,按照“谁分管、谁出庭”的原则履行出庭职责。

二、领导带头,市政府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

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滁州市政府负责人连续5年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全程参与庭审各阶段活动,既出庭又发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显著,对推动滁州市市、县、乡三级政府和市县两级政府部门负责人依法履职、依法出庭应诉起到良好示范带动作用,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上升。在市领导的带动下,滁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出庭到出声、从只有副职出庭到也有“一把手”出庭的快速转变。县级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稳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直面矛盾,也起到了推进行政机关反思和规范自身行政行为的良好效果。

三、加强培训,提升出庭应诉能力和水平

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能力和水平的不足与法律法规知识的欠缺密切相关,要改变这种现象,日常学习和定期培训至关重要。滁州市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通过典型案例评析、举办行政诉讼法律知识讲座、观看法治宣传片等形式加强法制理论、专业法律知识和应诉技巧方面的培训,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法律知识储备和应诉能力。

四、精准通报,对出庭应诉情况进行“点名道姓”

坚持每半年以市政府名义通报一次各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不遮遮掩掩,见人见事,直接点出行政机关出庭负责人姓名、职务,以及未严格落实出庭应诉制度的行政机关。2018-2020年滁州市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三年超90%。

五、考核督察,倒逼行政机关履行出庭应诉法定职责

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组织旁听行政诉讼案件、法律文书备案、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建议等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刚性约束和导向作用,倒逼行政机关履行出庭应诉的法定职责。同时将该项工作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察以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的重要内容。建立约谈制度,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规定不落实或出庭应诉率明显偏低的,由司法行政部门提请本级政府负责人约谈被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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