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本是团圆时,一则惨案却在深圳悄然发生。
国庆将至,大家静待普天同庆时,一个家庭正深陷苦痛之中。
3岁女孩,被困车内,不幸离世。
父母痛失爱女,却又面临尖锐的舆论,甚至有可能受到法律的惩处。
这件事,给所有人敲响了什么样的警钟?
3岁女童被困车内3个多小时后身亡
回到那个原本家和月圆的日子。
正午时分,女孩一家人欢欢喜喜地在外面吃了顿饭。
到家下车时,父母却将她忘在了车上,自顾自地出去打牌了。
节假日的轻松欢愉,牌桌上的谈天说地,令时针不知不觉地下移,女孩的父母沉浸在悠闲中,不可自拔。
直至——儿子的到来。
同为小孩子,哥哥率先察觉到妹妹不见了,并开始四处寻找。
随后,父母也加入寻找的行列。
但起初,他们并未意识到自己的疏忽。
将近下午5点,才突然反应过来,女孩或许还在车里。
深圳的中秋,烈日高悬,天气炎热,最高温度可达30度以上。
而在阳光直射下,密闭的车厢内一个小时就能升温20多度。
只需15分钟,车内高温就会损伤孩子的大脑,使其体温高达40度,体内水分迅速流失,热量过度积蓄。
一旦体温达到41.6度,孩子的生命便会迎来终点。
好巧不巧,女孩的父母就把车停在了阳光之下,车内也没有开空调和窗户。
3个多小时,这名3岁的女孩究竟经历了什么,我们不难猜到。
更令人心痛的是,车内的3瓶水都被女孩喝完了。
可以想象,当她从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独自一人被关在车内,是何等的孤独绝望。
面对高温的炙烤,3岁孩童的身体迸发出了巨大能量。
但是,细小的胳膊拧开了瓶盖,却还是拧不过死神的大腿。
在苦苦的等待中,父母始终没有出现,嘶哑的呼救穿不透洗牌的声音。
不知道,生命的最后一刻,女孩在想什么?
又是抱着怎样的心情走向死亡?
父母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送到医院时,女孩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
女孩的妈妈在等候区失声痛哭,抱着虚幻的希望哀求医生:求你们......
真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
与此同时,网友的心里也产生了大大的疑问:
「因父母的疏忽大意导致孩子的死亡,是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呢?」
- 父母“犯错”也会受到刑罚
类比以往儿童被锁车内身亡的案例。
孩子在上下学或被旁人照看时意外出事,涉事的接送老师、司机等人都会被刑拘调查。
而当孩子的父母成为涉事主体时,是否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呢?
先上答案:会!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是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法定义务和职责。
如因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重大疏忽或重大监护不力给孩子带来巨大伤害,乃至死亡的,属于严重失职,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过失致人死亡罪
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行为人具有致人死亡的行为;
♦客观上必须发生了致人死亡的结果;
♦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在本文案件中,要想判断女孩的父母是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还得具体结合当时的案件情况。
如果女孩父母是忘记了她在车内睡觉,就有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如果是女孩自己偷摸着拿了钥匙、上了车,父母全然不知情,便不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
《刑法》第233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为免大家混淆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的概念,阿律再多叨叨几句。
刑法上对意外事件的认定,是因为不能预见的原因而引起死亡的,行为人对此不应负刑事责任。
过失致人死亡,则是行为人在当时情况下应当预见,但却因其疏忽大意或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等原因造成他人死亡。
二者的不同,大家知晓了吗?
以下内容,关键时刻能救命!
近年来,孩童被困车内事件频发,让人惋惜。
因为父母的疏忽而造成的悲剧,又何其之多?
就在阿律写这篇稿的时候,柳州再发2岁男童被困车内事件。
幸运的是,男孩只是热到虚脱,暂时并无生命危险。
阿律相信,当父母的肯定都爱孩子,没有人愿意看到这样的惨剧上演。
关键是,很多父母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身上肩负着怎样的责任。
看看那些人间惨案,哪个父母不哭得悲痛欲绝?
但他们有没有想过,孩子究竟是因谁而死?
所以,阿律恳求各位家长:
长点心吧!!!
请提高警惕,全面戒备!!!
提前教会孩子一些自救方法,关键时刻或能保命。
开车门
按喇叭
打双闪
使用安全锤
- 开车出行时一定要注意:
■养成下车后查看后座的习惯,记住“伸(身份证)手(手机)还(孩子)要(钥匙)钱(钱包)”。
■不要贴过于暗的窗膜,浅一些的车窗膜有助于自己和他人发现被忘在车内的孩子。
■上车后,把手机、钱包、提包等随身物品放在孩子座位附近。
■把装有宝宝尿布和其他用品的包放在副驾驶座位上,方便提醒自己不是一个人外出。
■买一个小的蓝牙防丢器,放在孩子身上或者提篮里,当防丢器和身上的手机之间超过一段距离时,就会报警提示。
■下车前确认人数和车内情况;用完车后,要将钥匙放置到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若是还有部分熊家长粗心大意,不小心将孩子遗忘在车内。
首先,稳住自己的情绪,不要慌!
按照以下内容,速度操作:
1.安抚孩子情绪
当孩子发现自己被单独困在一个紧闭空间内,会因恐惧而哭闹不止,这样更容易虚脱。
所以,家长或救护人员在解救孩子的同时要注意安抚孩子的情绪,让他平静下来听指挥,配合解救工作。
如果此时孩子已经昏迷,则需尽快解救,不能只是在车外呼喊孩子醒过来。
2.引导孩子自救
如果被困孩子在3岁以上,有一定的行为能力和理解能力,可以一步步鼓励和引导孩子自助打开车门。
当然,前提是要让孩子先冷静下来。
3.尽快破窗解救
破窗是既快捷又有效的方法。
让专业的救护人员来破窗最保险。
为免玻璃碎片或破窗工具伤到孩子,应选择离孩子较远,又能开到车锁的那扇窗。
破窗前,记得做好疏散工作,减少对车内孩子、车外围观人员的伤害。
责任感,是个很重要的东西,尤其是对家长而言。
为人父母,给孩子的物质生活可以各有不同。
但,最基本的关爱和保护不可缺少。
这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
偏激点讲——
阿律更希望,法律能对父母的疏忽大意予以一定的惩戒。
不是因为其他,只是希望能借法律的威严震慑并遏制此类悲剧的发生。
既然你们不负责,那就为自己的失职买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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