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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要永辉律师:我家人被刑事拘留了,现在被关押在鹤壁市看守所。拘留通知书上显示他涉嫌的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们家属也不是很了解。听公安机关说是因为他纠集多人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了严重损失。但是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们家人都不太清楚。我想请问,您知道鹤壁市看守所的详细地址在哪里吗?我可以委托您作为他的辩护律师吗?能否先委托您过去会见一下他?了解一下案件的详细情况。像他这种情况,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吗?什么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于“情节严重”和“造成严重损失”应当如何理解和认定?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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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解答:

鹤壁市看守所地址:鹤壁市通太线与通淇大道交叉口向西600米转向北100米路西。

导航:鹤壁市杨小屯中心小学

家属委托律师会见电话:15824811815

乘车路线:鹤壁市汽车客运总站乘坐游2路公交车到看守所路口站下车,向北100米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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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可以委托要永辉律师到鹤壁市看守所进行会见。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认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纠集多人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这里的社会管理秩序,是指狭义的社会管理秩序,即只限于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的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医疗秩序。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至于你家人最终是否会被认定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则需要律师会见以后根据了解到的具体案情才能作出准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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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对于“情节严重”和“造成严重损失”应当如何理解和认定呢?

首先,“情节严重”和“造成严重损失”必须同时具备。

只要行为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致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就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根据本条第1款的规定,情节严重是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要件之一,所谓“情节严重”,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聚众扰乱行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无法进行,并造成严重损失。“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与“造成严重损失”二者必须同时具备,前者是行为人实施扰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直接表现,后者是社会危害性的实际所在。虽然行为人的行为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但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不以犯罪论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其次,“严重损失”包括有形损失和无形损失。

所谓“造成严重损失”,是指有形的物质和无形的智力成果、社会利益和政治利益等诸多方面的严重损失,具体包括:

第一,有形的物质损失,包括因犯罪行为而停产、停业等造成的既有财产损害和可得利益损失,可得利益应以具备充分成就条件,若非犯罪行为干扰就可顺利实现的利益为限,物质损失的严重程度以造成损失的数额为标准。

第二,无形的智力成果、社会利益、政治利益损失,是指犯罪行为致使以社会利益、政治利益为宗旨的社会组织及其他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组织如各政党、工会、妇联和学校、科研机构等无法工作而造成的无法精确计算的损失,对于这类损失是否严重一般可从扰乱行为的手段、持续时间的长短、因无法工作直接延误的工作事项的重要程度、损失是否可以弥补等方面把握。【鹤壁市看守所家属委托律师会见电话:1582481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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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认定为“情节严重”有如下几种类型。

一般来说包括:扰乱社会秩序的手段情节严重;致使有关单位工作瘫痪时间较长;因扰乱而延误的工作事项关乎重要的社会利益或政治利益的,可视为情节严重。具体包括:聚集人数特别众多,围攻、殴打工作人员多人,毁损一定财物的;占据办公场所,封锁通道等持续相当长时间,拒不退出,致使有关单位长期工作瘫痪的;由于扰乱行为,致使教学计划无法完成,影响多人学业;致使重大科研项目无法继续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致使政党、人民团体大的会议(如党代会、青代会等)无法如期举行或中止;打乱其他关乎重大社会利益的事项的部署等。

有两种情况需要特别说明:

第一,由于行为人的扰乱行为,致使有关单位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给第三人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虽然该损害结果并非行为人直接造成,但属于行为扰乱社会秩序给社会利益造成的损失,也应作为衡量行为人行为是否情节严重的根据之一。

第二,由于行为人聚众扰乱医疗单位工作秩序,致使危重病人不能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或残疾的。虽然行为人的行为与危害病人的死亡或残疾不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但行为人的行为与医疗单位无法开展工作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因此,行为人的行为与危重病人的死亡或残疾具有间接因果关系应当将之作为行为人行为的危害结果。【如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致电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五年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熟悉鹤壁市看守所会见流程,熟知鹤壁市公检法办案程序,可以为羁押在鹤壁市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律师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申诉控告、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辩护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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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看守所推荐会见律师:要永辉律师,鹤壁市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咨询热线: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五年以来办理了大量案件,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刑事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死刑辩护、申诉控告、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擅长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胜诉率高、收费合理,以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勤奋、敬业、务实,突出的业绩、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