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雅芝 通讯员 王一琇)近日,川渝陕毗邻地区任河流域生态廊道司法协作交流会在陕西召开,陕西省紫阳县人民法院、四川省万源市人民法院、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法院就进一步加强任河流域生态廊道司法协作达成共识,签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川渝陕毗邻地区任河流域生态廊道司法协作备忘录》。
备忘录明确适用于任河流域(含主要支流)跨省环境资源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修复及联合治理事项,确立四地法院常态化轮值制度,由万源法院牵头负责,按序轮换履职。在案件办理协作方面,确立跨域立案便利机制,当事人可就近向四家中任一法院提交起诉材料,接收法院须在两个工作日内转交有管辖权的法院并协助立案;涉及跨省调取证据的,可委托协作法院协助调查、取证、送达;对管辖权争议,由最先受理法院召集相关法院电话会商,确定管辖法院并报上级法院备案。在联合行动方面,轮值法院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跨省联合巡查,重点查看交界河段水质、生态修复基地及跨省污染隐患点;涉及跨省环资案件执行需异地查封、扣押、冻结或查找被执行人的,可委托所在地协作法院协助执行。
四地法院表示,将扎实推动合作落地见效,持续深化跨区域司法联动,织密任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网络,筑牢流域生态安全屏障。
来源:人民法院报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