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惨了,四个娃都没了。”10 月 1 日,哈尔滨市双城区水泉乡大德村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四名未成年人驾驶电动三轮车,在乡路段与大货车相撞,4名未成年人已无生命体征,大货车司机已被控制,事故相关情况正在调查中。

【叶律说法】

四位花季少年,与大货车发生碰撞死亡,令人遗憾。目前,事故的具体情况,有待警方通报,各方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根据相关规定,电动三轮车均应当认定为机动车,符合《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电动三轮车,依法登记后才能上路行驶。不符合登记规定的,属于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将会被交警处罚。如果四名未成年人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没有依法登记,那么四人就存在过错,在道路上行驶,属于违法行为。

货车司机已被控制,要对他进行医学检测,看看是否有酒驾或者毒驾。货车司机驾驶大货车,造成四人死亡的后果,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法定立案标准。如果货车司机被认定为同等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其违反道路交通运输安全规定的行为,严重危害到了交通运输安全,涉嫌交通肇事罪,要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货车司机是否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呢?这取决于货车的车主是谁。如果货车属于运输公司,司机根据公司的安排开车,那么他的驾驶行为属于履行工作任务的职务行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公司承担。如果司机自己是货车车主,挂靠在运输公司,司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运输公司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主要赔偿内容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各项费用,数额接近300万元。具体的赔偿比例,要参考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

这些经济赔偿全部由货车司机承担吗?当然不是。由于所有机动车都投有交强险,所以首先由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18万元的交强险范围内承保。如果货车投有商业三者险,接下来由保险公司赔偿。

开车上路,一定要谨慎安全驾驶,眼观六路,远离大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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