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公布了多个拟征收土地公告,涉及泰安多个村庄,范围广,地区多,具体位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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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多个村街土地补偿公告

丁家洪沟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丁家洪沟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泰高征补公告〔2021〕2号

为保障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丁家洪沟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丁家洪沟村的集体土地位于北集坡街道,征收土地总面积61.7835亩,其中:建设用地61.7835亩,全部为城市。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高新区住宅项目建设。该项目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泰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1.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位于第Ⅲ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7.5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463.3762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泰安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57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本次征收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三)本次征地为改善人居环境,解决群众诉求,完善国有用地手续,只办理集体土地征收手续。不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

四、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463.37625万元,由高新区财政财务管理部拨付到北集坡街道丁家洪沟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高新区管委会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92.67525万元,由高新区财政财务管理部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泰安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会同北集坡街道、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三)其他安置:本次征地不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公告期为30日,自2021年9月26日起,至2021年10月26日止。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告结束之日内,向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8-8937505。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26日

陈家洪沟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陈家洪沟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泰高征补公告〔2021〕1号

为保障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陈家洪沟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陈家洪沟村的集体土地位于北集坡街道,征收土地总面积15.2295亩,其中:建设用地15.2295亩,全部为城市。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高新区住宅项目建设。该项目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泰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1.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位于第Ⅲ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7.5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14.2212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泰安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57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本次征收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三)本次征地为改善人居环境,解决群众诉求,完善国有用地手续,只办理集体土地征收手续。不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

四、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14.22125万元,由高新区财政财务管理部拨付到北集坡街道陈家洪沟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高新区管委会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22.84425万元,由高新区财政财务管理部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泰安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会同北集坡街道、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三)其他安置:本次征地不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公告期为30日,自2021年9月26日起,至2021年10月26日止。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告结束之日内,向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8-8937505。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26日

丁家洪沟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丁家洪沟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泰高征补公告〔2021〕2号

为保障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丁家洪沟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丁家洪沟村的集体土地位于北集坡街道,征收土地总面积61.7835亩,其中:建设用地61.7835亩,全部为城市。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高新区住宅项目建设。该项目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泰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1.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位于第Ⅲ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7.5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463.3762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泰安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57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本次征收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三)本次征地为改善人居环境,解决群众诉求,完善国有用地手续,只办理集体土地征收手续。不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

四、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463.37625万元,由高新区财政财务管理部拨付到北集坡街道丁家洪沟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高新区管委会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92.67525万元,由高新区财政财务管理部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泰安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会同北集坡街道、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三)其他安置:本次征地不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公告期为30日,自2021年9月26日起,至2021年10月26日止。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告结束之日内,向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8-8937505。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26日

凤凰庄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凤凰庄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泰高征补公告〔2021〕3号

为保障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凤凰庄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凤凰庄村的集体土地位于北集坡街道,征收土地总面积69.3750亩,其中:建设用地69.3750亩,全部为城市。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高新区住宅项目建设。该项目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泰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1.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位于第Ⅲ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7.5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520.312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泰安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57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本次征收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三)本次征地为改善人居环境,解决群众诉求,完善国有用地手续,只办理集体土地征收手续。不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

四、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520.3125万元,由高新区财政财务管理部拨付到北集坡街道凤凰庄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高新区管委会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104.0625万元,由高新区财政财务管理部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泰安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会同北集坡街道、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三)其他安置:本次征地不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公告期为30日,自2021年9月26日起,至2021年10月26日止。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告结束之日内,向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8-8937505。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26日

石灰官庄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石灰官庄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泰高征补公告〔2021〕4号

为保障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石灰官庄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石灰官庄村的集体土地位于北集坡街道,征收土地总面积77.22亩,其中:建设用地77.22亩,全部为城市。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高新区住宅项目建设。该项目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泰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1.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位于第Ⅲ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7.5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579.1500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泰安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57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本次征收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三)本次征地为改善人居环境,解决群众诉求,完善国有用地手续,只办理集体土地征收手续。不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

四、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579.1500万元,由高新区财政财务管理部拨付到北集坡街道石灰官庄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高新区管委会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115.8300万元,由高新区财政财务管理部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泰安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会同北集坡街道、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三)其他安置:本次征地不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公告期为30日,自2021年9月26日起,至2021年10月26日止。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告结束之日内,向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8-8937505。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26日

魏家洪沟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魏家洪沟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泰高征补公告〔2021〕5号

为保障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魏家洪沟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魏家洪沟村的集体土地位于北集坡街道,征收土地总面积2.7750亩,其中:建设用地2.7750亩,全部为城市。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高新区住宅项目建设。该项目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泰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1.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位于第Ⅲ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7.5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0.812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泰安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57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本次征收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三)本次征地为改善人居环境,解决群众诉求,完善国有用地手续,只办理集体土地征收手续。不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

四、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20.8125万元,由高新区财政财务管理部拨付到北集坡街道魏家洪沟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高新区管委会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4.1625万元,由高新区财政财务管理部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泰安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会同北集坡街道、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三)其他安置:本次征地不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公告期为30日,自2021年9月26日起,至2021年10月26日止。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告结束之日内,向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8-8937505。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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