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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化装置不可以随便用!

雾化吸入是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的重要辅助治疗,由于操作简单、有效,已在临床上广泛应用。

可是在临床护理操作中,仍有护士不会选择使用雾化吸入装置,从而导致患者病情加重。

案例

某医院某呼吸科,周某,男,67岁,主因“咳嗽咳痰1周伴有喘息、胸闷1小时”入院,记网友慢性阻塞性肺病,冠心病,哮喘病史。医嘱给予患者雾化吸入治疗 st,但被并未标记雾化吸入装置内容。

工作1年可以独立值班的护士郑护士,看到医嘱拿起超声雾化机就要给患者治疗,恰好被正在整理物品的护士长看到,护士长想看看郑护士工作情况,于是自然地跟在了身后。

当来到患者床旁,护士长一看是一名哮喘患者,又是老熟人,护士长和蔼可亲地说“周伯,您这两天老毛病又犯了,快坐下”,“可不嘛,护士长您来啦!”

“郑护士,快去把周伯总用的一号雾化机(压缩雾化器)拿来给周哥做雾化。”郑护士也没敢问,听见护士长发话,赶紧去更换雾化机。

郑护士更换雾化机之后,不解,于是向上级护士请教了这个问题,后来才明白:不同的雾化装置有不同的用途,雾化装置不可以随便用!

案例分析

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个护士长是一个经验非常丰富,很聪明的护士长,及时避免了一些纠纷,既保护了低年资护士,又让她学到了专业知识。

1、护士执行医嘱不到位:

主班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严格按照给药方式、给药方法、执行时间等等进行查对,必要时与医生沟通,做好标注,便于责任护士执行。

2、低年资护士专业知识欠缺:

刚入职一两年的护士为低年资护士,无论是理论知识还是临床实践内容均欠缺。有些护士遇到问题会提出问题,及时与上级护士沟通解决问题,但有些护士则盲目执行,这就容易出现问题,尤其在临床护理当中。

3、针对上述案例,我们查阅相关资料不难发现:

超声雾化器的释雾量较大,但由于药物容量大,药雾微粒输出效能较低,不适用于哮喘等喘息性疾病的治疗。

难道只要发生护理方面的问题,就都是护士的原因吗?笔者认为不尽然。

上述案例中明显可以看出,医生开具医嘱不严谨!

根据2019年版的雾化吸入疗法合理用药专家共识中指出,医生开具医嘱应注明:雾化吸入的给药方式氧气驱动雾化、压缩雾化还是超声雾化。毕竟论对患者病情的了解,医生要比护士了解的多。

知识链接

1、雾化方法

吸入疗法可分为湿化疗法和雾化疗法

湿化疗法通过湿化器装置,将水或溶液蒸发成水蒸气或由0.05~50μg小水滴组成的气雾,以提高吸入气体的湿度,湿润气道黏膜,稀释痰液,使黏液纤毛运动保持有效廓清能力。

雾化疗法应用特制的气溶胶发生装置,将水分和药液形成气溶胶的液体微滴或固体微粒,被吸入并沉积于呼吸道和肺泡靶器官,以达到治疗疾病、改善症状的目的,同时雾化吸入也具有一定的湿化气道的作用回。

当医师决定采用雾化吸入治疗时,必须同时决定使用哪一种吸入装置。目前主要的雾化吸入装置有小容量雾化器(SVN),如喷射雾化器(jetnebulizers)和超声雾化器(USN)两种,两者之间各有优缺点。

2、雾化吸入装置到底怎么选?

(1)喷射雾化是最常用的雾化方法

适用于下呼吸道病变或感染、气道分泌物较多,尤其伴有小气道痉挛倾向、有低氧血症严重气促患者。

①可采用氧气作为喷射雾化气源,也就是我们所用的最简便方式,通过病房里的设备带氧气处给患者进行雾化,但须注意所用的压力和流量。

②相对而言,通过压缩空气泵产生的气源的压力和流量较为恒定,治疗效果的同质化可比性更好,更适用于临床。

(2)超声雾化由于超声的剧烈震荡可使雾化容器内的液体加温,这对某些药物如含蛋白质或肽类的化合物可能不利。超声雾化对混悬液(如糖皮质激素溶液)的雾化效果也不如喷射雾化。

(3)对于一些易出现CO 2 潴留的患者(如COPD伴呼吸衰竭),高流量氧气雾化吸入在迅速提高PaO 2 的同时,也会加重CO 2 潴留。

(4)支气管哮喘患者雾化吸入支气管舒张剂,由于V/Q比值的改变,可短期导致动脉血氧分压的下降,对这些患者预先充分给氧或应用氧气雾化吸入则可能有益。雾化吸入治疗时如需连续应用或湿化吸入的气体,可用大容量USN。

3、雾化吸入治疗如果发生不良事件该怎样处理?

戴面罩进行雾化吸入治疗时,药物可能会沉积在眼部,刺激眼球,如发生应立即用清水清洗,并换用咬嘴。

气溶胶温度过低、输送的气溶胶密度过高、雾化溶液pH值不当、低渗及高渗气溶胶或可导致哮喘或其他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发生支气管痉挛,应立即停止雾化吸入,并予以相应治疗措施。

4、雾化吸入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1)定期消毒雾化器,避免污染和交叉感染,提倡每个患者专用一个雾化器以避免交叉感染。

(2)避免超常剂量使用β受体激动剂,尤其是老年人,以避免严重心律失常的发生。

(3)少数患者雾化吸入后,不仅没有出现支气管舒张,反而诱发支气管痉挛,即所谓“治疗矛盾现象”,其原因可能是:药液低渗,防腐剂诱发,气雾的温度过低或对药液过敏。应寻找原因,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4)对呼吸道刺激性较强的药物不宜作雾化吸入。碱性药液、高渗盐水以及蒸馏水可引起气道高反应性,导致支气管痉挛,应避免用于雾化吸入。油性制剂也不能以吸入方式给药,否则可引起脂质性肺炎。

(5)使用压缩空气/氧气驱动雾化吸入治疗时,应保持一定的流量(6~8L/min)和管道的通畅。

(6)超声雾化具有加热的作用,可能破坏药物的成分,如布地奈德。

雾化过程中应充分评估患者的病情,选择合适的体位、适量的药物和时间,同时注意吸入时患者的不适,避免由于操作的原因而加重患者的病情,提高对病情观察的预见性和准确性,从而尽可能提高雾化吸入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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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雾化吸入疗法合理用药专家共识(2019年版)[J].医药导报,2019,38(2):13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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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Expert Committee on the Selec-tion Use of Essential Medicines.WHO model list of essential medicines for children:6st list (2017) .

[5]申昆玲,邓力,李云珠,等.糖皮质激素雾化吸入疗法在儿科应用的专家共识(2018年修订版)[J].临床儿科杂志,2018,36(2):95-107.

本文首发:医学界护理频道

本文作者:彼岸花

责任编辑:袁雪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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