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兴平热电有限公司供热缴费通知

尊敬的广大热用户:

为全面做好供热前的准备工作,确保按时达标供热,现将2021—2022年度供热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供热价格

1、缴费时间:2021年9月16日—2021年11月1日下午16时止。

2、缴费标准:居民类用户采暖价格为22.4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非居民类用户采暖价格为37.8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缴费方式

请热用户持供热卡到以下银行进行缴费;

①农业银行柜台、网银(发票必须在供暖期内打印);

②邮储银行(市区)柜台(发票必须当天打印);

③农商行柜台(发票必须当天打印);

④青岛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柜台用卡、自助终端(缴费一个月内打印发票);

⑤建设银行网上银行、ATM、手机银行、柜台用卡、悦生活分行(发票必须在供暖期内打印);

⑥微信缴费,登录微信生活缴费按提示进行缴费(发票在供暖期内到农业银行网点打印)。

需报销的缴费用户必须到以上银行缴费,否则不再给予补开或更换发票;所有缴费用户须向其缴费银行索要发票,作为用热凭据。

其他事宜

(1)未进行设施检查的带阁楼的用热户,须所属换热站核查暖气设施后,方可到银行缴费。如缴费出现异常,请到兴平客户服务中心(青岛路112号)办理相关手续再缴纳热费。

(2)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之规定,居民用户本采暖季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请务必于2021年10月16日前向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通过微信公众号申请办理手续。未办理停热手续的,视为用户默许本采暖季与上个采暖季同等的用热。

(3)请广大热用户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逾期会直接影响到您的供暖,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客户服务热线:86636616

青岛兴平热电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青岛金泉热力有限公司供热交费通知

尊敬的热用户:

2021-2022年供热季即将来临,根据平度市供热相关规定,本采暖季居民取暖费为22.4元/平方建筑面积,非居民取暖费为37.8元/平方建筑面积,采暖期为11月16日至次年4月5日。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已领取供热证的用户,请持供热证或供热证用户编号到下面银行各网点或网上缴纳热费;为减少银行排队等候时间,请您在通知的时间段内及早到以下银行网点缴费。

若有问题及时联系金泉客服中心。

服务电话:87335200、87336300

交费方式
交费指南
支付宝交费 流程:支付宝→生活缴费→选择城市为(青岛市)→暖气费(缴费单位为青岛能源热电有限公司)→输入用户编号→确定交费 微信交费 (微信钱包)打开手机端微信→我→钱包→生活缴费 →供暖(缴费单位为青岛市能源热电供暖费)→输入用户编号→确定交费

工商银行(95588)

青岛银行(96588)

中国银行(95566)

交通银行(95559)

建设银行(95533)

农业银行(95599)

所有网点柜台现金、网银、自助、手机银行

备注:为避免银行交费排队拥挤,建议采用支付宝和微信交费方式,采用网银、微信、支付宝等方式交费的用热户,若您需要发票,请在交费90日之内登录http://fp.qdhp.net:52020自助开具并下载电子发票(凡在银行柜台交费的用户由银行开具统一发票)。

收费时间:

收费时间:9月1日—11月1日

1、未在该时间段内交费的用户,本供热季供热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收取滞纳金或有权不予供热。

2、按计划今年夏季尚未进行设施检查的五楼带阁楼用户须核查暖气设施后,方可到银行缴费,如在银行交费出现异常,请到金泉客服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再交纳热费。

3、如本供热季准备办理停热或恢复用热的用热户,请在10月16日前,由房主本人携带房产证和身份证原件到金泉福安客服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恢复用热的用户请于办理完手续后3日内交费,以免延误供热)

4、没有领取供热证的用户,请携房产证和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统一先到金泉客服中心(南京路幼儿园对面,福安换热站二楼)办理供热证后到银行缴费。

1、采用银行自助缴费、网上缴费等方式的用热户,请您在交费三个月内持银行卡或缴费小票到缴费银行网点打印发票。

2、我公司已对用户纳入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恶意欠费、偷用热用户将在信用评级、贷款、旅游、出国、就职等活动中受到影响。

3、房屋产权变更,请及时到供热单位办理变更手续,房屋过户前应查询房屋的供热欠费情况,以免给新房主供热造成障碍;将房屋出租的房东请及时查询房屋的供热交费情况。

敬请广大用户按照通知时间及时交纳采暖费用,并请互相通知,以免延误供热,届时我们将为您提供安全、温馨、优质的服务。

天津路换热站维修电话:87352283

南京路换热站维修电话:87380833

红旗路换热站维修电话:68088760

广州路换热站维修电话:87332300

青岛金泉热力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