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经由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解,完成了一起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双方当事人就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达成的行政调解协议书由朝阳区人民法院完成司法确认程序,拿到司法确认裁定书。同时,该案也成为北京市首例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例,标志着朝阳区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机制的初步确立。

据了解,以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在职责范围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商标权利人与当事人经常性存在的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等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商标侵权民事赔偿纠纷问题,则需商标权利人申请提起其他行政投诉或民事诉讼。

今年9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提出“探索依当事人申请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

“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直接简化了后续环节程序,针对当事双方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和民事赔偿等纠纷问题进行调解,在充分听取双方诉求后促使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在当事人全部及时履行协议中相关义务后,商标权利人将不再对当事人就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商标侵权赔偿等提起行政投诉或民事诉讼。

在本次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例中,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与区人民法院衔接沟通,在协调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告知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对已达成的行政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双方当事人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交了申请,最终朝阳区人民法院出具了针对行政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当事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据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通常情况下,知识产权权利人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请求知识产权保护和侵权损害赔偿,耗时周期长、诉讼成本高,行政部门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之外,对当事双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周期短、成本低。此次商标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案例中,当事双方从达成行政调解协议,到法院送达司法确认裁定书,仅用时23天,侵权方实际履行权利人核心诉求仅用时10天,极大地缩短了商标权利人的维权周期,节省了大量诉讼成本,高效便捷地维护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薇

编辑/李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