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平安湘桥”信息称:遇事要冷静,沟通要耐心,言语要文明,行为要克制。就算情绪可以宣泄,但也要讲究方式,因为冲动是“催化剂”,不是“灭火器”!让我们从下面的案件中汲取教训,有事好好说!

2021年10月6日5时许,凤北派出所接外环北路一小区保安报警称,小区内有屋主在自己家中放火,造成居民恐慌。接报后,民警迅速出警到场,明火已被扑灭,经初步勘查,起火点为该房内餐厅,地面上有一个被烧毁的电饭锅内胆、部分烧焦的餐椅及衣物证件等残渣,现场虽无人员受伤,但屋主不知去向,民警遂将屋主亲属及现场相关知情人员带回派出所协助调查。

经初步调查,10月5日晚,屋主陈某涛(男,35岁,潮安区人)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吵架后独自在家中饮酒,至6日凌晨3时多,陈某涛酒后情绪激动,在餐厅地板上将结婚照及妻子的衣物、证件等物品放到电饭锅内胆中燃烧,引燃餐椅导致火势无法控制,小区保安发现屋中冒出浓烟,迅速赶到现场用灭火器将火扑灭并报警。

10月7日下午,屋主陈某涛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其10月6日凌晨3时多,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吵架,为发泄情绪,酒后在家中餐厅放火燃烧物品并对火焰放任不管,导致火势无法控制的犯罪事实。目前,陈某涛涉嫌放火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公安机关呼吁:市民朋友要遵纪守法,生活中遇到事情要冷静处理,切不可自暴自弃,或随意损坏公私财物以泄私愤,个人极端行为损害他人利益、危害公共安全等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