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潢川县桃林机场电磁环境安全管理的通告 通告〔2021〕3号
为确保潢川县桃林机场航空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及《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划定规范与保护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包括机场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和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两部分。
(一)机场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范围
潢川县桃林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范围以机场跑道中心线为基准,为两个半圆和一个长方形合成的区域,北部的半圆以跑道北端中心为圆心,半径10公里;南部的半圆以跑道南端为圆心,半径10公里;长方形位于两个半圆之间,长度20公里,宽度2.6公里。潢川桃林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范围主要涉及:伞陂镇、黄寺岗镇、桃林铺镇、张集乡(见附图1)。
(二)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范围
以机场跑道中线中点分别沿中心线向西南方向延伸3300 米、向东北方向延伸2120米,向东南、西北方向各延伸500米,形成长5420米、宽1000米的矩形范围内(见附图2);潢川机场规划用地范围内。
二、在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设置、使用非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在征求民用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意见后,按照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批。
三、禁止在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影响民用机场电磁环境的活动:
(一)修建架空高压输电线、架空金属线、铁路、公路、电力排灌站;
(二)存放金属堆积物;
(三)种植高大植物;
(四)从事掘土、采砂、采石等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
(五)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影响民用机场电磁环境的行为。
四、在机场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设置工业、科技、医疗设施,修建电气化铁路、高压输电线路等设施不得干扰机场飞行区电磁环境。
五、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无线电台(站)和其他仪器、装置,不得对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的正常使用产生干扰。
六、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受到干扰时,机场管理机构和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排查措施,及时消除;无法消除的,应当通报民用机场所在地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接到通报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依法查处。
七、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图:
1.潢川县桃林机场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范围示意图.doc
2.潢川县桃林机场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范围示意图.doc
潢川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7日
▍来源:潢川县人民政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综合编辑:潢川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法律顾问:刘耀炳律师(河南金合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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