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安系统“砺剑铸盾2021”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河间市公安局进一步强化打击整治工作。针对进入秋冬季,非法生产、运输、存储烟花爆竹等活动会有所抬头的情况,把紧关口,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查处打击力度,坚决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近日,河间公安查共处了5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消除了辖区治安隐患。
2021年09月29日11时许,沙洼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沙洼乡保安屯村有人燃放烟花爆竹。经调查发现沙洼乡保安屯村李某某违法燃放的烟花爆竹购买于大黄务村贾某某,自全市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后,贾某某销售剩余烟花爆竹共十四箱, 其中十二箱于2021年09月28日卖与李某某办喜事用,库中剩余二箱“发财雷”。贾某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查处的烟花爆竹全部收缴。李某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被处以罚款伍佰元。
2021年10月3日,河间市公安局沙河桥派出所接到线索:河间市沙河桥镇董小里村有人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民警迅速出击,在沙河桥镇董小里村董某家中,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201箱,并将违法行为人董某抓获,董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依法收缴烟花爆竹收的处罚。
2021年10月03日11时许,尊祖庄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在河间市尊祖庄镇刘念祖村赵某某家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查获笛音花雨1箱、大地红3盘、喜庆全红炮27挂。赵某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2日、依法收缴烟花爆竹收的处罚。
2021年10月08日10时许,王某在西九吉乡西九吉东村自家废弃院落的空房内存储烟花爆竹5箱,被西九吉派出所民警查获。王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依法收缴烟花爆竹的处罚。
2021年10月8日,张某在卧佛堂南罗自家废弃院落的空房内存储烟花爆竹6箱,被卧佛堂派出所民警查获。张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依法收缴烟花爆竹的处罚。
警方提示
烟花爆竹是极具有危险性的爆炸物品,其生产、运输、储存和经营都需要经过许可,对于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
来源:河间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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