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6日,广西光烁清洁有限公司的蓝先生来到南宁市民中心领取《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兴宁区三塘镇那笔村段选坡消纳场选址的意见》,他兴奋地说道:“今天拿到市行政审批局发的《消纳场选址意见书》我特别开心,这意味着我们公司的选址顺利通过了审查,可以放心进入建筑垃圾消纳场的筹建了。因为消纳场的审批需要很多部门审查并提出意见,以前没有统一的审查标准,因此消纳场选址能通过审查的几率很低。此次多亏政府出台消纳场审查清单这个好政策,审批规范了,我们这个项目得以顺利地办下来,而且整个过程公平公正、高效快捷。”

蓝先生所提及的审查清单,即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经市政府批准于2021年5月31日出台的《南宁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消纳)核准事项征求意见环节审查清单》(以下简称《审查清单》)。近年来消纳场地的缺口影响了我市城市建设的发展,大量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工程渣土等建筑垃圾需要场地进行消纳。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消纳场的审批不够规范,导致消纳场选址难以通过审批,我市消纳场的配套服务跟不上城市建设的步伐。在这个背景下,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组织各有关部门、城区、开发区出台了《审查清单》,同时规定,相关部门、单位应当依据法定职权对照《审查清单》的33个方面审查市场主体设置消纳场的申请,不得对《审查清单》以外的其他问题进行审查,市行政审批局也不得将《审查清单》以外的审查意见作为不批准的依据。南宁市通过将相关部门、单位的行政权力限制在清单上,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扎实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服务城市建设。

《审查清单》出台后,我市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审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6—9月共4个月该局就通过了12个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的选址。在《审查清单》出台前,该局在2021年1-5月共5个月才通过了6个,远远不能满足城市建设的需要。目前,选址获得通过的业主正在积极筹建,预计今年第四季度起我市消纳场严重不足的局面将得到缓解。(通讯员:蒙玉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