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大多人士的姓名多为父母或爷爷奶奶等长辈所起,所表达了记忆或美好的祝愿。但是,有些人基于各种原因希望更改姓名,那么更改姓名的申请,派出所会同意吗?今天,修军律师将以案说法,告诉您哪些姓名是不允许修改和变更的。

案例:刘某某,男,1990年2月出生,至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太原街派出所要求将姓名由“刘某某“”变更为“刘霸道”,该派出所不予变更。刘某某将该派出所起诉至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沈阳市和平区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刘某某要求变更姓名的诉讼请求。

案例:刘某某,男,1990年2月出生,至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太原街派出所要求将姓名由“刘某某“”变更为“刘霸道”,该派出所不予变更。刘某某将该派出所起诉至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沈阳市和平区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刘某某要求变更姓名的诉讼请求。不得违背公序良俗。”2013年丰田“霸道”汽车因涉辱华广告,引起了中国网民的强烈不满,迫于舆论压力道歉并更名为丰田“普拉多”刘某某以曾涉辱华问题的车名作为自己的名字,有背公序良俗。故,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近些年来,姓名的差异化和个性化色日趋明显。但是,修军律师提示网友,法律上的姓名不仅包括正式的户籍登记姓名,也包括其他类似于姓名的笔名、艺名、绰号、网名等非正式姓名。修军律师认为,法律赋予公民使用、变更姓名的自由,但同时也对于该权利的行使作出限定。故姓名的变更权并非一种无限的自由权,而是一种有限制的权利。因此,请大家在使用姓名时,切勿随性而为,不可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