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1日,江苏连云港海州区检察院依法公布了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这起案件中,由于工厂负责人的疏忽大意,在工人未脱离危险区域时就通电打开搅拌机,最终导致工人坠入搅拌机惨被绞死。而这名负责人也将受到法律制裁。
杨某某,1980年出生,徐州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新浦项目部组长,住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2020年5月20日6时30分,杨某某作为徐州中国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新浦治理项目部组长,带领工人张某某进行搅拌机供水供电检查时,杨某某在未确认张某某是否安全离开搅拌机的情况下,即对搅拌机通电。
因搅拌机铰链合页锈蚀断裂,且张某某违规站在搅拌机盖板上导致盖板过度承重,张某某掉入已经通电搅拌的搅拌桶内,被搅拌叶击打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被害人张某某为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事故发生后,杨某某主动至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新海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于同日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赔偿谅解。
检方认为,杨某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此案已经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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