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刘潇繁 通讯员 武广文 王晓梅 朱跃 枣庄报道

良好的营商环境不仅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而且是一个地方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税务部门着眼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从规范纳税服务到推动办税缴费便利化,从减轻纳税人负担到提升智能税费服务水平,推出了一系列服务举措。国家税务总局滕州市税务局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从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优化服务方式、简化办税流程、压减办税时间等方面入手,以强有力举措推动各项政策和工作要求落地落实,取得了显著效果,受到了纳税人缴费人的广泛好评。

“柔性执法”——“首违不罚”事项清单

“本来我们这次的逾期申报是做好了接受处罚的心理准备的,没想到还有‘首违不罚’的政策,让我们避免了因失误而产生的行政处罚,税务部门的这种‘柔性’执法,给我们好好地上了一堂课。”接到不予处罚决定书时,山东美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刘芳惊喜地说道。

据了解,山东美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由于近期业务量比较多,财务人员又出差在外,8月份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接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及时进行了纳税申报,并准备到税务机关接受处罚。税务人员在系统内查询了解情况后,告知纳税人,按照“首违不罚”清单政策,企业首次发生《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中的逾期纳税申报违法事项,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及时改正,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实际上许多纳税人发生首次税务违法事项,都是因为不够了解政策细节或者疏忽大意,这种情况下,我们完全可以通过教育辅导等非强制手段来引导,不断增强税企互信、和谐征纳关系。”滕州市税务局法制股负责人王晓梅介绍说。

作为税务部门优化执法的重要方式,“首违不罚”政策避免了纳税人因首次违法行为而留下税务行政处罚记录,确保了纳税人信用记录不受影响,有利于企业的经营发展,在体现法律刚性的同时,更体现了柔性执法的温度,促进了纳税人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的不断提升。

“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现在税收政策对企业的研发创新支持力度越来越大了,这大大缓解了我们的资金压力,对下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我们信心和底气都更足了。”山东腾达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姜维苓表示。

据了解,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升至100%后,2021年3月底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在10月份预缴申报时,允许企业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政策,2021年10月份纳税申报期,在允许企业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础上,将再增加一个季度的优惠,即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三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同时公告还优化调整了研发费用中“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方法,帮助企业更早更便利享受优惠。

山东腾达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是滕州市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每年在研发上都投入大量资金,此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季度预缴时不能享受。在收到税务部门推送的政策后,财务人员初步测算,企业今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约652万,申报后预计能提前享受减免税额100万元,为企业释放近100万的现金流。

为贯彻落实好这一最新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增加流动资金,缓解资金压力,减轻办税负担。滕州市税务局迅速行动,通过鲁税通、电子邮箱等方式向滕州市有研发费用的187户企业精准推送了内容政策及政策解读。

“以落实税收政策的高质效推动营商环境的高水平,以实际行动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既是我们税务部门的本职所在,又是对税务工作的基本要求。”滕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宇表示,下一步,滕州税务部门将从落实好税收政策、优化服务方式、压减办税时间上进一步发力,让纳税人缴费人有更好的办税缴费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