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2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许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七个月;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今年3月份,女子许某发微博侮辱烈士董存瑞,经查明,被告人许某使用微博账户先后发布2条包含侮辱英雄烈士董存瑞内容的信息,阅读次数达9万余次,引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庭审中,许某自愿认罪认罚。

从许某发布的博文可以看出,她与仇子明和最近的罗昌平是一丘之貉,她以一副独立思考的精英语气批评大众是窝家的互联网暴民,还拿英烈董存瑞做恶毒的比喻。许某曾为时尚杂志的编辑,这种汉语夹英文的文法,玩梗式的句型,但这种行为并没有衬托出自己的“高雅”层面,反而暴露了自己扭曲的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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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纳入犯罪,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许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与审判,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也是有边界的。任何非法言论,必须付出代价!

但我们也不得不正视一个问题,从仇子明、到罗昌平、再到这个许某,我们不禁困惑,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三观不正的人诋毁我们的英雄?是因为接受的历史教育不够吗?肯定不是,他们三个哪一个不是知识分子呢?

在大是大非的问题面前,如果不是因为知识匮乏而造成观点的错误,那就只会是立场的问题。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侮辱英雄也就是背叛自己的祖国和信仰

这些诋毁英烈的宵小之辈,就是数典忘祖的卑鄙小人。一边享受着烈士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太平盛世,一边敲着键盘辱骂着先烈,实在是厚颜无耻。英雄和烈士不容诋毁和侮辱,历史不容遗忘和篡改。任何抹黑英烈的人,定会成为人民的公敌,遭到所有人的唾弃和法律的制裁。

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携手构建国家认同和归属感的时期,北京国樽律师事务所寄语各位:寄言当代诸少年,勿忘国耻吾辈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