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各样的代孕中介网站在网上泛滥,他们声称专门帮助不孕不育及失独家庭、高龄产妇、同性恋群体解决生育难题。但令人担忧的是,对于这种网上代孕中介服务的管理,在我国居然是一片“真空地带”。记者在在网上搜索“代孕”两个字,弹出的相关内容约有55.3万项,其中有很大一批专门提供代孕中介服务的网站。记者选取了其中一家,并以一位不孕症患者的名义致电这家网站的客服,想找到一位合适的“代孕妈妈”。这位客服在电话里毫不隐讳地对记者说:“我们的代孕服务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女方自己能产生卵子的,我们提供代孕者,这需要做‘试管婴儿’,只是借用代孕者的子宫;第二种是女方自己不能产生卵子的,需要用代孕者的卵子和子宫,只需要做人工授精就行了。我们只负责为你们找代孕者,你们自己找医院。”

随后记者了解到,如果交易成功,代孕服务需求者支付给网站的中介费用至少要1万元,包括信息费、服务中介费、中介的交通食宿费和工资等。根据所选定代孕者的学历、容貌条件,需求者还要付给代孕者4万元至10多万元不等的补偿金。

山东大学医学院医学伦理学研究所副所长曹永福认为,以营利为目的代孕,会带来一些非常棘手的社会伦理问题,容易导致伦理关系的复杂化,甚至产生混乱。比如谁是孩子的亲生母亲?是代孕的妇女还是养育孩子的妇女?尽管我们可以通过法律规定“养育孩子的妇女是母亲”,但对“代孕母亲”造成的影响,恐怕是难以想象的。广州优康生殖中心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一个供卵者最多只能使5个妇女受孕,但是由代孕中介来操作,很可能出现职业供卵者给多个人供卵的情况,造成严重的社会伦理问题。当然,也不排除一些网上代孕中介存在诈骗行为以及色情中介行为。

记者随后又采访了卫生管理部门。据介绍,国家早已明确禁止医疗机构从事代孕服务,违反者要承担法律责任。为了确保这一点,要求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在从事辅助生殖技术的时候,实行“三证”管理。接受治疗的人必须提供结婚证、计划生育准生证、街道办事处证明,还要对本人身份证进行核实。

山东省卫生厅科技教育与国际合作处马强认为,代孕现象扰乱了社会秩序,容易引发社会伦理道德问题以及一系列纠纷,应该严格禁止。但是,目前卫生部门只负责提供规范的辅助生殖技术,代孕中介不归卫生部门管理。有专家认为,网上代孕中介机构的监管确实存在一定的法律真空。目前要把网上代孕中介纳入监管范围,卫生、公安、通信等部门要联合执法,从源头上解决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