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段美云 近日,山西乐居获悉,针对网友咨询的二手房过户问题,官网给出答复。

网友咨询:我父于2005年于单位购买一套六十多平方米的二手房,但房本一直在单位中没有发放,于是房主名字仍然是上位户主,近期两家协商过户,请问过户费用怎么算?由于我父已经去世,变更成我本人的名字需要什么证件呢?

官网回复:经了解,您反映的房产过户等业务主管部门为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进驻太原市迎泽区政务服务中心、小店区政务服务中心,您可以到以上任一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您所述您父亲购买的二手房并未到登记部门进行转移登记,现办理过户,需要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转移登记,交易双方需携带双方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户口本以及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和房屋产权所有证,其中涉及的税费由税务窗口根据法定税率征收,如该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由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法征收,并收取80元登记费,建议您办理前可拨打电话0351-2366222(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0351-2110196(太原市迎泽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进行具体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