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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5日,来宾市武宣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来宾市原园林管理中心主任曾庆平涉嫌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
2007年12月至2021年5月,被告人曾庆平利用担任来宾市市政管理局园林管理处主任、来宾市园林管理中心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李某雄、许某庆、邓某怡等人在园林绿化项目上提供招标信息、验收照顾、优先拨款等帮助;此外,被告人曾庆平以帮助亲友建房、经商为由,数次向工程老板索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431.8万元。案发后,被告人曾庆平退出其所获全部赃款。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曾庆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曾庆平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悔罪,自愿认罪认罚。
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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