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台海核电开盘跌停,截至发稿,股价报4.06元,跌停板上封单逾26万手。

10月18日晚,台海核电公告,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收到烟台中院下发的《通知书》,青岛融发融资租赁向烟台中院提交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公告称,如法院裁定受理该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同时,根据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被ST)。

公告称,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告显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是公司主要生产制造单元,因流动性紧张,为了满足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烟台台海与融发租赁签订了租赁协议。2020年8月,烟台台海向融发租赁通过设备租赁融资7600万元;2020年10月,烟台台海又通过设备租赁融资2400万元。同时公司与融发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保证合同)》,对烟台台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20年11月19日,烟台台海因一笔到期债务不能清偿且明显无偿还能力,烟台莱山区法院裁定开展破产重整程序,也触发了融发租赁的债务到期。截至2020年11月19日,融发租赁对烟台台海核电到期债权本息共计1.02亿元,截止公告日上述债权金额未发生变化,公司对上述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告称,公司根据《2021年半年度报告》列示的货币资金余额为106.99万元,且存在大量以公司为被申请人的判决案件,因此无法向申请人支付上述1.02亿元,为此融发租赁向法院发起破产重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