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8日18时许,吉林监狱外籍罪犯朱贤健利用收工时间,通过攀爬AB门雨棚翻至监墙,强行脱逃,目前下落不明。朱贤健,男,1982年10月13日出生,身高160cm,朝鲜人,此前因犯偷越国境罪、盗窃罪、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6000元,驱逐出境,在服刑期间曾于2017年和2020年两次获得减刑共一年两个月,将于2023年8月21日获得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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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律说法】

朱贤健再有两年就要刑满出狱,不知道为什么要脱逃,这无疑是新的犯罪,又要被判刑坐牢。

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了脱逃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过失不构成犯罪,其犯罪动机是逃避羁押和刑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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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贤健是在押服刑的罪犯,为了逃避刑罚执行,通过攀爬AB门雨棚翻至监墙,强行脱逃,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涉嫌脱逃罪,可能要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朱贤健的脱逃罪是否属于累犯呢?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情形。案发时,朱贤健还在服刑期内,刑罚没有执行完毕,也没有被赦免,因此不构成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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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也就是说,要按照“先减后罚”的原则,实行数罪并罚。

目前,警方已经出动大批警力追捕朱贤健,希望能尽快抓获,避免他伤及无辜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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