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颇为耐人寻味的民事诉讼案,发生在繁华富庶的浙江省,同样是相对弱势的个人与相对强势的单位之间的博弈和角力

人民法院(网络图)

先简要梳理一下该案的来龙去脉

  • 2009年,杭州女大学生小李大学毕业,通过了“大学生村官计划”,考到杭州市萧山区河庄街道办事处,在所辖的社区工作,成为一名「专职社区工作者」。
  • 2015年,在干了六年的社区工作后,小李因为自己的原因从街道办事处辞职。
  • 2017年,因为社区人手不够,河庄街道办事处主动联系了小李,请她回来上班。当时的小李已经结婚并生育了两个孩子。为了兼顾家庭,小李答应了街道办事处的邀请,又回社区做一名专职社工人员。
  • 2019年底,小李发现自己怀上了第三胎。经过慎重考虑,她决定将这个宝宝生下来。
  • 2020年8月初,小李准备生产,向办事处请产假,办事处以小李属于计划外生育而拒绝批准产假。小李随后就将假条放在办公室里,自行回家待产。8月6日,小李正常产下第三个孩子。
  • 休了三个月产假后,小李准备回到单位上班,结果被告知“不用来上班了,过几天回去直接办理解职手续”。
  • 2020年12月中旬,街道办事处向小李下达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明确写道:

李女士(即前文所说的小李)因违反《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4条规定和《杭州市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第25条第6项有关规定,李女士于2020年12月15日起退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工资发放到2020年7月,社保和公积金交到2020年12月。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图与文无关(来源网络)

李女士以单位违规解除尚在哺乳期员工的劳动关系为由,向劳动仲裁庭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定原工作单位支付赔偿金和补发工资共计14万余元。

2021年3月9日,杭州钱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驳回李女士的各项仲裁请求。4月,李女士不服仲裁结果,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10月15日,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河庄街道办事处支付李女士2020年年终绩效考核奖金8100余元,驳回李女士请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判决的理由和依据是:

①李女士作为专职社区工作者,理应熟悉并掌握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规定,然而原告仍于2020年8月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三胎,被告有权依据当时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②双方经协商,对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达成相关一致意见,原告亦在相关文书中进行签字确认,表明原告对证明书中所载明的事实予以认可。

虽然在这起劳动纠纷仲裁与民事诉讼中,作为三个孩子的母亲,李女士是弱势一方,但她的遭遇让人同情。

尤其是,在此案一审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批准通过了新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放开三胎生育计划。这个案件就更加引人注目。

尽管如此,笔者个人依然认为:

原单位解除合同、仲裁结果和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是正确的,是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的。李女士作为在此案件中的过错方,明显是滥用诉讼人的诉讼权利(她已经明确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准备上诉到中院)。

一、原单位已经足够厚道、有诚意

在她请产假时就已经明确告知李女士她属于计划外生育,不能享受法定的产假。但李女士径直回家生产; 即便如此,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原单位依然多发半年的薪水,继续为她缴交一年的社保和公积金(公用和政府单位的待遇真是好到让人哭啊,难怪人们挤破头都想进去)。

二、“法不溯及过往”的原则应该得到充分体现

李女士生第三胎时,国家依然适用原有的计划生育法规,即一对夫妇最多只能生两胎(两孩)。国家放开三胎生育,逐步取消计划生育,是从今年5月份开始,她第三个宝宝都已经快满周岁了。按照“法不溯既往”的原则,李女士明显是违规甚至违法。

三、原事主李女士违规犯错在先

因为李女士犯过错在先,所以导致后续一系列假设、要件等都不成立,诸如在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雇职员等等。因为前提是错误,后面的过程和结果必然是错误,单位无需赔偿。

四、原告适用法律过不当,诉求14万余元赔偿无法理依据

李女士无论是在仲裁还是在诉讼,都是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文和规定。但是显然,这里诉讼的主要适用法律应当是国家及地方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不是本案的主要适用法律,只是因为当事人在先违背计划生育规定而导致的从属行为和结果。

五、原告(事主)过于执拗,无谓的坚持反而放大了代价

据李女士自己介绍,在仲裁之初,仲裁庭就已经联系了街道办,准备赔偿李女士88000余元,但李女士坚持要一个说法,没有同意。后来诉讼时,法院也主张庭外调解,也因为李女士对调解书里的一段表述不认同而调解失败。

过于坚持自己的主张,反而失去了很多。如果在仲裁之初她就接受仲裁庭的协调意见,拿到赔偿金,这边工资和社保继续领,自己再花点时间重新找一份工作,可能结果会比目前的僵持状况好上N倍。

图与文无关(来源网络)

李女士作为三孩的母亲,同时又是一名职场人士,已经很不容易了。
毕竟,有些事情,人们是不可能完全兼顾上来的,所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李女士想方方面面都能够照顾到,不过是一厢情愿吹毛求疵罢了,人们还是应该现实点,该妥协的时候就妥协,这不丢人。因为现实总是充满了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