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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府人发〔2021〕11号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关于龚贵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经2021年8月30日七届区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龚贵宏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行政学校常务副校长;

罗元明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任;

朱开仁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谢志鹏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刘静林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李清彪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乡村振兴局总工程师;

赵熙斌同志任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卫子派出所所长;

李元飞同志任广元市昭化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免去:

张四海同志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水生同志广元市昭化区行政学校常务副校长职务;

刘祥荣同志广元市昭化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德位同志广元市昭化区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曹志江同志广元市昭化区民兵武器训练基地主任职务;

张运东同志广元市昭化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魏玉广同志广元市昭化区亭子湖景区保护与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蒲国君同志广元市昭化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职务,保留管理岗位七级待遇;

冯连贵同志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谭 蓉同志广元市昭化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职务;

罗元明同志广元市昭化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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