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是大事,要慎之又慎!近日,上海浦东发生了这样一起房屋买卖纠纷:原房东认为自己的房产卖便宜了,于是想毁约,甚至找上门去大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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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月,65岁的计老伯通过中介将自己一套位于浦东祝桥红星村的2层楼户型房屋卖给了下家,总面积88平方米,总价38万元。

然而,令计老伯没有想到的是,下家竟是一名中介,对方拿到房子之后,转卖给了一位叫陈某某的人,而转卖价格高达83万元。

大半年时间,价格就翻了一倍还多,计老伯得知后心态一下失衡了,反复上门说要毁约。

但协商不成,计老伯没有走司法途径,而是选择了破坏泄愤。他多次潜入早已被两次转卖的房屋,使用榔头等工具肆意毁坏门窗,造成财物损失价值超过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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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检察院认定,计老伯的行为已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

88平方米的房子只卖38万元,有网友认为,中介的行为可能涉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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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认为,冤有头债有主,计老伯应该去找中介而不是找买家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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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提醒

公民在履行合同关系时,如若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损,必须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而不是选择违法犯罪的方式宣泄不满。

无论是房屋买卖合同还是其他的合同,都应遵守契约精神,当认为自己的目标或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解决——或是私下通过民事和解,或通过司法救济的途径公力救济,而不应该自作主张,反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上海新闻广播综合自看看新闻、新闻坊、微博等

来源:上海新闻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