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哈尔滨市政府组织的土地储备及基础设施建设需要,道外区政府对黑龙江杰滨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及周边区域土地储备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具体详见征收范围图)。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意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哈尔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规定,现决定:

一、对黑龙江杰滨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及周边区域土地储备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范围内房屋(具体详见征收范围图)实施征收。道外区铸钢街、化工路、向化街、道口头道街围合区域(具体详见征收范围图),该地块房屋征收建筑面积29336万平方米,征收总户数339户。

二、道外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三、《黑龙江杰滨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及周边区域土地储备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为一个月。道外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要依法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被征收人要积极支持房屋征收工作,双方应当在签约期限内完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工作。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