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邳州市公安局、邳州市交通运输局决定自2021年11月1日起,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在310国道邳州段实施限行:

一、本通告所称的危化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二、自2021年11月1日起,310国道邳州段22时至次日6时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22时前已经驶入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应当提前从就近路口驶离,严禁在310国道上继续行驶或停留。

三、危化品运输企业应根据限行管理规定,合理调整运输计划和路线,避免危化品运输车辆在310国道邳州段附近停放或聚集等候。

四、违反上述限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