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乐居买房讯 童文俊 10月27日上海土地市场发布公告,根据出让人要求,对长宁区天山路街道113街坊34丘E2-03地块(地块公告号:202110201)发布补充公告。

对预合同第十条关于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余额作相应调整,并删除原预合同第五十九条“特别约定”第4款(具体见下文)。

4、环卫及民防要求:(1)垃圾房配置:应当根据《上海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要求配建小型生活垃圾压缩站,可设置于地下,并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垃圾集中收集和环卫车辆作业需求。(2)厕所配置:公共建筑中的厕所对社会开放。(3)大件、装修垃圾堆放场地:应当根据《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57号令)的要求,应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分类堆放场所,有密闭化措施,满足专用车辆作业需求,并设置明显标志,可设置于地下。(4)根据上海市民防办《关于在全市开展借鉴民房工程配建建筑面积计算新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民防规[2018]1号)文件精神,该地块为商务办公用地(C类),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民防工程,结建民防工程为甲类,战时用途为二等人员掩蔽体,防护等级为常六级、核六级。

长宁天山路街道商办地合同调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长宁天山路街道商办地合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