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现通报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典型案例:
汝州市蟒川镇石灰窑村原报账员李改正等人收入不入账问题。
2014至2016年期间,时任石灰窑村报账员李改正违规收取7户群众危房改造押金共计13100元,其中记入村账4000元,剩余9100元未入村账,直接用于村务开支。
对此,李改正负有直接责任,党支部书记张会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8月,张会、李改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揭露了个别党员干部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存在吃拿卡要、漠视群众利益的现象,这些行为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利益。群众利益无小事,全市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廉洁用权,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能力。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要持续紧盯惠民富民政策落实,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对违纪违法者零容忍,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汝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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