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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新龙县人民检察院对甘孜州人民医院药剂科原主任王波涉嫌受贿罪正式提出了起诉。

甘孜州纪委监委5月7日消息:甘孜州人民医院药剂科原主任王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甘孜州人民医院纪委正对其进行纪律审查,经甘孜州监委指定管辖,稻城县监委正对其进行监察调查。

接受调查时,王波已从该医院退休近两年。昨日发布的起诉书则列出了他5次收受共计现金258万元人民币贿款的详细事实:

其中,王波收受了自己妹夫、四川省**集团* 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员董某某222万元的贿款,且引见他认识了时任甘孜州人民医院院长多吉(已起诉,参见:单个药代行贿超260万!院长被移送司法),因此四川省**集团* 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得以与甘孜州人民医院签订《甘孜州药品采购合同》,正式获得该医院供货商的配送资格。

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因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情节,可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

王波简历

王波,男,汉族,1959年7月生,四川天全县人,大专学历,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6年8月至1978年4月,在甘孜州丹巴县金川公社当知青;

1978年4月至1980年2月,在重庆药剂学校学习;

1980年2月至1983年6月,在甘孜州丹巴县云母矿职工医院工作;

1983年6月至1993年4月,在甘孜州人民医院药房工作(其间,1986年8月至1989年6月在华西医科大学药学院学习);

1993年4月至1999年4月,在甘孜州人民医院药剂科任主管西药师;

1999年4月至2004年12月,任甘孜州人民医院药剂科副主任、副主任药剂师;

2004年12月至2019年7月,任甘孜州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副主任药剂师;

2019年7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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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医客君

【文章来源】 12309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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