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张一鎏 通讯员傅路捷 谢雅依 “退的税收到了,谢谢你们!”电话那头,纳税人Y先生的声音不复焦灼,高兴地确认了退税款到账的消息。电话这头,罗湖区税务局的工作人员也放下了心。这原本是Y先生与前任职单位之间冰冷的争议,却在罗湖税务的努力下透出排忧解难的“温度”。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在应对涉税争议时,积极主动引入纳税服务理念,不再仅仅聚焦于法律条文和程序化的应对流程,而是致力于在维护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和解决纳税人实际问题之间寻求平衡点,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体现税务温度。

主动服务“化干戈为玉帛”

原来,去年年底,Y先生位于罗湖辖区的前任职单位甲公司为其补缴了任职期间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导致Y先生当年个人所得税出现多缴情况,Y先生认为甲公司应当退还其多扣缴的个人所得税。但因双方存在劳动纠纷正在进行劳动仲裁,退税进程迟迟无法推进,Y先生为此忧心不已。于是,Y先生找到该局请求协调解决。

了解有关情况后,罗湖区税务局法制科立即联合有关科室与甲公司取得联系,核实有关情况,并对甲公司耐心地进行纳税辅导,告知其应更正申报后提起退税申请。经过沟通,甲公司迅速按照有关规定向该局提交了退税申请,多缴的税款也顺利退回到Y先生手中,Y先生解了燃眉之急。

聚焦源头将矛盾“釜底抽薪”

除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矛盾,有时企业与税务职能部门之间也会出现因某些原因导致的问题。因融资需要,乙企业需要获取自身近十几年前的有关涉税信息,并以信息公开的方式向该局提起申请。但该信息并不需要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取,于是该局指引乙企业以查询的方式获取自身相关涉税信息。乙企业对此不服,从而提起行政诉讼。

接到法院应诉通知后,罗湖区税务局一边分析案情做好应对准备,一边与该企业取得联系,了解其真实诉求。“我们相信打官司不是纳税人真正的目的,他们是想通过打官司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既然这样,我们就要把工作做在前面。”该局公职律师、法制科科长张红萍介绍,“我们要让纳税人感受到确实是在为他们考虑,在法律框架内通过多种方式尽力帮助他们。这样有助于使认真考虑我们的建议,最终他们也主动撤回起诉了。”

长期以来,罗湖区税务局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涉税争议应对过程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彻底解决行政相对人合理诉求为落脚点,积极快速响应,逐渐摸索出分类应对措施,妥善化解涉税争议。在此原则指导下,罗湖区税务局近年来案件发生量呈明显下降趋势,发生的案件也得以妥善解决。

接下来,罗湖区税务局将继续提高纳税服务意识,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彻底解决行政相对人问题为落脚点,认真研判涉税争议发生原因,妥善化解涉税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