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管干部任职前公示公告

(2021年第16号)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徐辉等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徐辉,女,汉族,1969年11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白城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拟提名为市(州)人大常委会正职候选人。

顾伟,女,汉族,1967年3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白城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拟提名为市(州)政协正职候选人。

吕鑫,男,汉族,1968年6月生,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长春市水务局局长、党组书记、一级巡视员,拟任省管企业正职。

孙富岭,男,汉族,1972年2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吉林省水利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拟任省管企业正职。

罗生存,男,汉族,1980年2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吉林省委政法委员会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市(州)党委常委。

孙中波,男,汉族,1971年5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松原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市档案局局长、市机要局(市密码管理局)局长,拟任市(州)党委常委。

孙立新,男,汉族,1975年6月生,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吉林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处长,拟提名为市(州)政府副职人选。

周艳春,女,汉族,1978年4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吉林省农业科学院草地与生态研究所所长兼党支部书记,拟提名为市(州)政府副职人选。

尹志刚,男,汉族,1972年7月生,研究生,九三学社社员,现任长春工程学院教务处处长、吉林省水工程安全与灾害防治工程实验室主任(兼),拟提名为市(州)政府副职人选。

吴倩,女,汉族,1983年7月生,在职研究生,民建会员,现任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总经理,拟提名为市(州)政府副职人选。

高继刚,男,汉族,1975年5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处长,拟提名为市(州)政府副职人选。

常预,女,汉族,1973年7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吉林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市(州)政府副职人选。

对公示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11月5日前以信函、电话、短信、网上举报等方式向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一处(举报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应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长春市新发路577号

邮编:130051

举报电话:0431-12380

短信举报平台:15584212380

举报网站:http://www.jl12380.gov.cn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31日

长春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

崔洪泉辞去

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

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

决 定

(2021年10月29日

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崔洪泉请求辞去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崔洪泉辞去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担任的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并报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长春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

鞠国彬辞去

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主任委员职务的

决 定

(2021年10月29日

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鞠国彬请求辞去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鞠国彬辞去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并报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长春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6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2021年10月29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主任会议提请的《补充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徐连东(兼)

副主任委员:鞠国彬(兼)

特此公告。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0月29日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

任免职名单

(2021年10月29日

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王万成为长春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决定免去:

曲春雨担任的长春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梁琳琳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刘劲钢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李磊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曲鹏程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聂超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郭帅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免去:

刘劲钢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李磊、聂超、李东鹤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丽红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孙叶红的长春新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梁琳琳的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来源丨吉林日报、长春政事儿

编辑丨士达

审核丨李壮、张桂鸣